2021年第二期技艺奖金申请说明 (证照竞赛请至eCare系统填报)

  • 2021-09-16
  • SystemAdmin
受理申请时间、单位

1、各项奖金受理申请期间:

每年分两期受理申请,第一期于3月6日至4月9日,第二期(本期)于9月14日至10月8日。

证照申请表必须由学生至e-Care系统进行证照记录填报相关资料,并上传证照影本资料,再由系统中打印申请表单作为申请依据。

团体竞赛得奖者,小组中每位成员均需于e-Care系统中,各自填入竞赛相关资料,并上传奖状影本,由系统中打印申请表单作为申请依据。

2、受理单位:

符合上述资格同学先将申请表及证明资料送各系所办公室初审,由各系比对系统登录资料是否与申请表纸本相符,符合初审资格后,由各系所办公室承办人员将申请表送院核章再由院统一汇整送研发处实习组汇整复审,并请各系并送全部申请资料纸本至本组办公室。
※请务必请学生确认申请表上的邮局帐号为本人帐户,非父母或其他人的帐户。

3、复审单位就申请表及系统检核复审后,符合资格者依核定金额,实习组签请核拨入帐。

三、申请者应注意事项

1、第一期申请资格:

取得得奖名次及证照时间以前一年8月1日至当年1月31日期间取得前三名名次及甲级乙级及格证照。

2、第二期(本期)申请资格:

取得得奖名次及证照时间以当年2月1日到7月31日期间取得前三名名次及甲级乙级及格证照。

四、一年级新生申请限制事项及毕业班提前申请

1.、一年级新生取得证照、全国竞赛获奖时间必须于9月入学后,以本校学生身分报名取得者才能申请,并请检附相关获奖名次奖状、技术士证照影本(由各系所初审-竞赛名次奖状、核验发照日期、正本核验后发还)。

2、一年级新生取得证照时间、竞赛得奖不是以本校学生身分报名取得者不予计算。

3、毕业班同学取得日期为毕业当年度2月1日以后取得者并能提出相关证明文件,可提前申请奖励。

五、流程说明:

1、奖金发放标准,依奖励金额度、申请人数多寡分配。

2、申请作业流程:

由各院系所先送技艺竞赛奖金申请书至研发处实习组,受理期间,第一期(4月9日前)、第二期(10月8日前),经复审不符合资格之申请表于第一期(4月20日)、第二期(11月15日)送回各系,实习组将符合资格者并同申请表并附申请本人邮局帐户封面影本制作奖金审核清册于第一期(5月30日)、第二期(12月1日)前签请核拨入帐。


3、参加竞赛队伍如已就竞赛获得本校奖金者或补助,依规定不得再就同一竞赛名次重复领取奖励金。如奖金非本校核发者不在此限。同一人(组)获得竞赛名次不同则择优奖励一次

4、语言能力检定、专业证照能力得分别提出奖金申请,唯同一等级之奖助仅能申领一次,若为不同等级则择优奖励一次。

5、产携、产学训专班学生申请之证照竞赛奖励其奖励标准及奖励额度,将由各系专班自行决议。

请参阅附件!
参考网址:https://www.nfu.edu.tw/zh/approved-news-nfu/approved-news-adm/8324-2021%E5%B9%B4%E7%AC%AC%E4%BA%8C%E6%9C%9F%E6%8A%80%E8%97%9D%E7%8D%8E%E9%87%91%E7%94%B3%E8%AB%8B%E8%AA%AA%E6%98%8E-%E8%AD%89%E7%85%A7%E7%AB%B6%E8%B3%BD%E8%AB%8B%E8%87%B3ecare%E7%B3%BB%E7%B5%B1%E5%A1%AB%E5%A0%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