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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时间:102 年 3 月 10 日至 3 月 12 日(9:30-11:30、14:00-16:00)
★受理对象及时间如附件
★ 地点:通识教育中心办公室(三期教学大楼 3F)。
★ 选课更正期间,仅开放部份尚未额满的通识课程供加选,额满为止。
★ 依教学业务组公告「选课资料更正申请表」原则办理,未符合申请条件者恕难受理。
★ 「加选」课程请留意:不得造成冲堂、超出学分上限(25 学分)。
★ 「退选」课程请留意:请勿造成学分数不足(应届毕业班不得低于 9 学分,其馀年级不得低于 16 学分)。
★ 其馀未尽事宜,请参阅教学业务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