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虎尾科技大学105学年度第2学期「就学贷款须知」,105下学期就学贷款通知单(已放班柜),惠请转知各班班代务必处理。

  • 2016-12-28
  • SystemAdmin
国立虎尾科技大学105学年度第2学期「就学贷款须知」

一、注册受理贷款期限:依本校”行事历”及”注册须知”公告106/2/20-24缴交「就学贷款申请书」第2联至课指组,逾期不予受理,未依限缴交者视同未办理就学贷款,即使完成银行对保,贷款亦无法生效。

二、班代集体收件最晚到2/23(周四)一定要交到课指组(忘记带的同学可以去虎尾台银补单),其他没跟上的同学请告诉他2/24自行交件,勿因少数人耽误全班。

三、请同学务必贷足注册所须基本金额,建议直接以缴费单右上角「可贷金额」办理(由出纳组依法规计算的绝对无误);网络费380元依法不得贷款,可直接以书籍费代替(最高3000元),如此就不需要特别跑出纳组用现金缴网络费380元,省时省力。

四、有关就学贷款问题,请参阅本校学务处课外活动组网页或台湾银行就学贷款网站,或电洽课指组承办人(05-6315142)。

请打印附件,并将附件调查表于106/1/6前缴回课指组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