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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碩士班
- 最低畢業學分:30學分。其中必修科目6學分,最低選修科目:24學分。
- 研究生因研究需要,經系主任之同意得選修他所開授之科目,其學分准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外所選修課至多承認6學分;以同等學力或非相關科系畢業而考取者,依需要加修大學部相關學系開授之科目,其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
- 外國學生可修讀華語教學課程來抵免書報討論課程。外國學生開放選修外系(電資、工程學院)全英文授課課程, 唯須經指導教授同意,不受上述 6 學分限制。
- 學生於畢業前須至「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平台修習指定課程,課程測驗成績達及格標準,並於線上取得修業證明,經指導教授推薦並提出論文(含提要及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檢測結果),始得申請學位考試。
- 校外實習之實習時數需滿320小時。
- 外國學生必修「華語教學(一)」及「華語教學(二)」,相關規定詳「外國學生修讀華語課程實施要點」。
- 114學年度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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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碩士班 課程規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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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學生 |
103學年入學 |
104學年入學 |
105學年入學 |
106學年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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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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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碩士班 課程規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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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學生 |
107學年入學 |
108學年入學 |
109學年入學 |
110學年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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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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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碩士班 課程規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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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學生 |
111學年入學 |
112學年入學 |
113學年入學 |
114學年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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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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